為進一步推動實施質量強市戰略,提升供給側質量,提高黃石經濟社會發展的質量和效益,表彰在質量管理、經營績效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企業(組織),引導和激勵廣大企業(組織)建立和實施卓越質量管理經營模式,提高產品、工程和服務質量水平,增強我市綜合競爭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黃石市市長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的通知》(黃石政規〔2015〕5號)等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決定開展第七屆黃石市市長質量獎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黃石市市長質量獎是市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榮譽獎,本屆(2021年度)原則上評定獲市長質量獎的企業(組織)不超過2家,另設置提名獎企業(組織)2至4家。
二、申報對象
本市地域范圍內有效實施卓越績效管理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各類企業或組織。今年市長質量獎評獎范圍繼續向中小企業延伸,鼓勵符合申報條件企業或組織積極申報,鼓勵質量管理卓越的中小企業申報。
三、申報條件
(一)企業(組織)應具備以下具備條件:
1.在黃石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從事合法生產經營或公益活動三年以上的企業或組織。包括制造業,工程建筑業,科技研發、檢驗檢測等生產性服務業,金融、醫療、養老等領域生活性服務業的企業(組織)。
2.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執行《黃石市市長質量獎評定標準》(等同采用美國波多里奇國家質量獎卓越績效準則(2019-2020) ),能夠有效運行卓越績效管理模式。
3.具有杰出的經營業績或社會貢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其經營收入、利稅總額或總資產貢獻率三項指標之一在上年度位居市內同行業前茅,最近三年未發生虧損(政策性除外);從事非盈利性業務的組織,其社會貢獻位于行業前列。
4.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
5.獲得縣(市、區)有關主管部門推薦。
(二)企業(組織)如出現以下問題,則不符合申報條件:
1.不符合國家產業、環保、質量等政策。
2.近三年內有重大質量、安全責任事故(按行業規定)。
3.近三年內有其它違反法律法規不良記錄的。
四、申報時間
(一)宣傳發動。4月9日前。以市質強辦名義印發通知并廣泛宣傳。各縣(市、區)質量強縣(市、區)委員會辦公室、有關市直部門、行業協會發動符合條件的企業(組織)積極申報。
(二)材料報送。5月31日前。申報企業(組織)將申報材料送所在地縣(市、區)政府審核同意后,報黃石市質量強市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場監督管理局質量發展科)。
(三)資料文審。6月18日前。市質強辦組織專家對所有申報企業(組織)資料情況進行資格審查。
(四)現場答辯。6月30日前。市質強辦組織入圍企業進行現場答辯,進一步了解企業導入卓越績效管理模式情況。
(五)現場評審。8月10日前。市質強辦組建評審組對入圍企業開展現場評審,實地核查有關情況。
(六)評審結果。8月30日前。市質強辦將評審結果報市政府審定。
五、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企業或組織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黃石市市長質量獎申報表》一式三份;
(二)概述(3000字以內)一式三份;
(三)依據《黃石市市長質量獎評定標準》編寫的自我評價報告(3萬字以內)一式三份;
(四)自評表;
(五)凡在申報表、自評報告中涉及并需提供的證實性材料一份;
(六)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報表(2018年至2020年)復印
件并加蓋公章;
(七)申報材料按A4幅面裝訂成冊,其中申報表、企業概況和自評報告等需提供電子文檔,并確保真實性;
黃石市市長質量獎申報表、以及有關文件資料可登陸黃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門戶網站(http://scjg.huangshi.gov. cn/)進行查詢和下載。
六、工作要求
各縣(市、區)質量強縣(市、區)委員會(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積極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爭取領導重視和支持;要主動深入企業服務,廣泛宣傳發動,確保本地重點優勢企業、組織積極參評;工作要認真負責,確保推薦企業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聯系人:李文學 彭釗;
聯系電話: 0714-6518071、18140637911;
電子郵件: hszlqsb@qq.com;
黃石質量管理QQ群:76885967。
附件:黃石市市長質量獎申報表
黃石市質量強市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3月9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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