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科技局,各國家高新區管委會:
現將科技部火炬中心《關于開展2021年創新型產業集群評價推薦工作的通知》(附件1)轉發你們,請遵循我省創新型產業集群試點布局的基本原則并按照通知要求組織開展2021年創新型產業集群評價申報和復核工作。
一、創新型產業集群試點布局的基本原則
(一)面向優勢及重點產業。緊盯集成電路、新型顯示、通信光電子、生物醫藥、激光及金屬材料等優勢領域,聚焦人工智能、大數據、高端裝備、高分子材料、軟件、專用和特種汽車、新能源等重點領域,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新興產業培育發展,打造區域現代化經濟體系,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二)圍繞區域城市群發展。根據“一主引領、兩翼驅動、全域協同”的區域產業布局,聚焦武漢城市圈、北部“襄十隨神”城市群及南部“宜荊荊恩”城市群,大力推進塊狀產業集群發展,形成產學研用協同創新生態,加強創新成果的對外擴散,充分發揮社會效益,強化對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作用。
(三)發揮現有基礎和條件。發揮區域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鄂央企等優勢創新力量,整合現有重大產業技術創新平臺,通過政府引導,科學規劃,市場配置資源和產業鏈協同創新,全力推進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
(四)結合企業集聚和分布。以細分產業領域骨干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企業為牽引,圍繞主導特色產業,形成集群產業鏈企業、研發和服務機構相對集聚,中小微企業與骨干企業相互協作的產業發展示范區。
二、具體要求
(一)2021年創新型產業集群評價申報工作依照《創新型產業集群評價指引(試行)》(國科火字〔2020〕183號,附件2)(下稱《指引》)實施,申請納入評價管理的集群應符合《指引》中關于評價對象的要求。
(二)依照《指引》關于評價管理的要求,申報材料包括:
1.市、州科技主管部門或高新區管委會的申報函;
2.建設單位蓋章的創新型產業集群評價申請表(附件3);
3.創新型產業集群發展規劃(2021-2023)(附件4)。
(三)我省已納入評價管理的創新型產業集群試點(培育)(附件5)無須再次申請,但須填報復核表(附件6),市、州科技主管部門或高新區管委會進行復核并出具意見;依據《指引》要求需調整集群名稱或產業領域的,可提出再次申請。
(四)上述報送材料一式3份(另附電子版光盤1份)于2021年3月20日前寄送至湖北省高新技術發展促進中心,省科技廳將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議后推薦報送。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湖北省高新技術發展促進中心 何愛幫 027-87133931
省科技廳高新處 陳俊 027-87135817
材料寄送地址: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南苑村55號(湖北省高新技術發展促進中心)
附件:1.關于開展2021年創新型產業集群評價推薦工作的通知
2.創新型產業集群評價指引(試行)
3.創新型產業集群評價申請表
4.創新型產業集群發展規劃(2021-2023)提綱
5.湖北省創新型產業集群名單
6.創新型產業集群評價復核表
湖北省科學技術廳
2021年3月11日
附件: 附件1:關于開展2021年創新型產業集群評價推薦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創新型產業集群發展規劃(2021-2023)提綱.docx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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