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動先進安全應急裝備科研成果轉化應用,支撐安全保障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按照《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辦公室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湖北省科學技術廳辦公室湖北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安全應急裝備應用試點示范工程申報的通知》(鄂經信辦企業〔2021〕2號)要求,現將組織開展2021年安全應急裝備應用試點示范工程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示范目標
聚焦5G、人工智能、工業機器人、新材料等在安全應急裝備智能化、輕量化等方面的集成應用,探索“產品+服務+保險”“產品+服務+融資租賃”等應用新模式,構建生產企業、用戶、金融保險機構等各類市場主體多方共贏的新型市場生態體系,促進先進、適用、可靠的安全應急裝備工程化應用和產業化進程,以高質量供給促進安全消費,為有效遏制礦山、危險化學品行業重特大事故,提升自然災害防治能力以及培育安全應急文化提供技術裝備支撐。
二、試點示范內容
圍繞礦山安全、危化品安全、自然災害防治、安全應急教育服務四個方面需求,按《安全應急裝備應用試點示范工程實施要素指南(2021年)》規定的16個重點方向(詳見附件1),遴選一批技術先進、應用成效顯著的試點示范項目。
三、申報要求
示范工程申報遵循政府引導、企業自愿、問題導向、重點突破、示范帶動、有序推進、科學評價、注重成效的原則。
(一)申報資格。示范工程項目應由裝備制造企業、軟件企業、服務提供商與用戶單位或金融保險機構等組成聯合體申報(牽頭單位1家,聯合單位不超過8家),單一企業申報原則上不予受理。參與申報的單位應為合法經營、無不良信用記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每個牽頭單位最多可申報2個項目,每個項目僅可選擇1個試點方向。牽頭申報單位性質為企業。
(二)申報條件。申報項目及申報材料應符合《安全應急裝備應用試點示范工程實施要素指南(2021年)》的相關要求,具備技術先進性、應用實效性、模式創新性、示范帶動性等特點。各地推薦示范工程項目的數量原則上每個方向不超過5個,條件不成熟的可不申報。
(三)申報流程
1.申報聯合體的牽頭單位,須于2021年3月7日前,自行登陸國家安全(應急)產業大數據平臺(http://www.safetybigdata.Org)的在線申報系統注冊賬號,提交相關申報材料。
2.將紙質版項目申報材料(一式一份)于2021年3月7日前報送東湖高新區企業服務和重點項目推進局(政務中心7號樓7018),紙質項目申報材料需與網上填報內容一致。
3.將申報項目視頻介紹材料壓縮文件、安全應急裝備應用試點示范工程推薦項目匯總表excel版,以及其他材料紙質版掃描成PDF版本發送至郵箱:1204155673@qq.com 。
(四)申報材料
1.安全應急裝備應用試點示范工程申報書(請下載申報書模板,詳見附件2);
2.申報項目視頻介紹材料(時長不超過10分鐘,壓縮后大小不超過500M),重點介紹相關項目的技術先進性和應用實效性;
3.申報單位營業執照;
4.其他證明材料:請比照《安全應急裝備應用試點示范工程管理辦法(試行)》(詳見附件3)相關要求,提交相關相關證明申報材料,如相關資質、證書等,復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5.安全應急裝備應用試點示范工程推薦項目匯總表(詳見附件4,推薦單位不填)。
(五)申報截止時間。第一批申報截止日期為2021年3月8日;第二批申報截止日期為2021年9月1日。各申報單位可結合自身情況,選擇第一批或第二批申報。
四、聯系方式
(一)東湖高新區企業服務和重點項目推進局
胡昭平 027-67880754
(二)在線申報系統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010-62303157。
附件: 1.安全應急裝備應用試點示范工程實施要素(2021年)
2.安全應急裝備應用試點示范工程申報書(請登陸國家安全
(應急)產業大數據平臺網址下載)
3.安全應急裝備應用試點示范工程管理辦法(試行)
4.安全應急裝備應用試點示范工程推薦項目匯總表
附件1附件3.pdf
附件4.示范工程推薦項目匯總表.xls
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企業服務
和重點項目推進局
2021年3月2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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