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潛江市鼓勵服務業發展
扶持政策(試行)的通知
各區、鎮、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現將《潛江市鼓勵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20年9月9日
潛江市鼓勵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試行)
第一條 根據國家、省相關政策文件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政策。
第二條 項目分類和準入門檻。具體支持類別和行業以《潛江市鼓勵支持類服務業目錄》(具體見附件)為準。優先支持商業綜合體、中高端酒店、金融業、文化創意、旅游業、軟件和信息技術、現代物流倉儲業、電子商務、總部經濟、數字經濟、新模式、新業態等補短板、提品質項目。
準入門檻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額度、投資強度、新增地方財力、產業帶動、促進就業和補短板、提品質等標準分類。
(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即可享受本政策支持。
1.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不含土地價款)新增用地項目。
2.畝平投資強度不低于200萬元,年畝平稅收15萬元以上新增用地項目。
3.年總稅收達到500萬元以上(企業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總和),未征地新增地方財力企業。
4.“小進規”或年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上,新增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
(二)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即可享受“一事一議”政策。
1.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以上(不含土地價款)新建項目。
2.畝平投資強度不低于500萬元,年畝平稅收50萬元以上新建項目。
3.世界500強、國內100強、國內行業50強企業,產業鏈龍頭企業投資新建項目。
4.全球性、全國性和區域性的企業總部,以及國內外知名企業在潛江建設管理中心、研發中心、制造中心、檢驗檢測中心、采購中心、財務中心、投資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等服務職能總部項目。
5.數字經濟、文化創意、眾創孵化器、互聯網+平臺+應用等新經濟、新業態、新模式,補短板、提品質等新建項目。
第三條 項目審核流程。
(一)符合第二條第一款項目,由市發展三產業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會審通過后,依法依規享受優惠政策。(牽頭單位:市三產辦;責任單位:各相關部門)
(二)“一事一議”項目,建立“一個項目”“一套方案”“一個會議”“一次決策”的“一事一議”項目決策工作機制。根據實際情況和項目方訴求,由市發展三產業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綜合評估,測算成本后,形成具體方案,報市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項目調度會集體決策。(牽頭單位:市招商服務中心、市三產辦;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
(三)項目落戶。項目投資方、項目落戶地雙方擬訂規范性投資合同書,明確固定資產投資額度、投資強度、稅收貢獻、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工期、雙方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等內容。根據《潛江市政府合同管理暫行辦法》審核通過后,報市三產辦、市招商服務中心備案。(牽頭單位:項目落戶地人民政府;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三產辦、市招商服務中心等相關部門)
第四條 具體扶持政策。
(一)土地供應支持。
1.新增用地項目,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網點布局規劃,杜絕同質化項目惡性競爭。新建項目實行整體規劃、分期供地、分期實施。(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2.新建項目利用存量建設用地的,在符合相關規劃、環保的前提下,及時辦理建設用地供地手續。新征建設用地的,優先安排年度用地指標,保障項目用地。對列入省級重點建設計劃的服務業項目以及省“五個一百工程”服務業重大項目,鼓勵以出讓方式供應土地,土地出讓價款可在規定期限內按照合同約定分期繳納。(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三產辦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3.實施城鄉規劃和舊城改造中收購儲備的存量建設用地,優先用于發展金融服務、商務服務、科技服務、信息服務、文化服務、健康養老和家庭服務等現代服務業。在符合城鄉規劃前提下,利用存量房產、土地資源發展國家支持產業、行業的,可享受在5年內不改變用地主體和規劃條件的過渡期支持政策。(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三產辦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二)新增投資強度獎勵。市政府在財政預算安排的企業發展資金中設立子項目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對新增投資企業和項目實行投資強度獎勵。(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三產辦及行業主管部門)
新增投資強度獎勵標準如下:
1.對符合第二條第一款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的10%進行獎勵,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2.對符合“一事一議”標準的項目,按照“一事一議”項目工作機制決策。
(三)實施財稅扶持。
1.依法嚴格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服務業小微企業,以及企業開展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技術轉讓、信用擔保、動漫產品開發生產等經營活動,按照相關規定享受稅收減免優惠。(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2.符合條件的研發設計、檢驗檢測認證、節能環保等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可申請認定成為高新技術企業,并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責任單位: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3.給予服務業項目成長期的財政扶持。執行標準如下:
對“小進規”服務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速超過20%或年上繳稅收增速超過20%的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按照當年新增地方財力的20%給予獎勵。(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對新引進的服務業項目按合同約定建成投入運營后,其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產生的市級新增財力部分,前三年按60%的比例獎勵企業發展,后三年按50%的比例獎勵企業發展。(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四)扶持企業做大做強。嚴格執行《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鄂政發〔2018〕10號)、《湖北省服務業“五個一百工程”實施方案》(鄂發改服務〔2018〕242號)等促進服務業發展相關文件精神,加快推進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市政府在財政預算安排的企業發展資金中設立子項目“五個一百工程”專項獎勵資金,鼓勵和支持服務業做大做強。(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
1.支持企業主體壯大。對入選省“五個一百工程”的服務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首次入選全國服務業500強企業,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由重點企業牽頭實施的服務業項目,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優先爭取列入省級服務業重大項目,市發改委及相關部門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支持。對新入庫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一次性獎勵3萬元。(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統計局;責任單位: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2.支持服務業重點行業發展。圍繞全省服務業“三千億元產業培育工程”明確的重點行業,結合產業具體情況和工作抓手,對企業取得國家各類獎項、資質、排名、稱號等突出性表彰的,由各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研究實施具體獎勵措施。鼓勵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對我市依法設立并取得專利代理執業許可的專利代理機構為本市申請人代理發明專利申請并獲得授權的,給予2000元/件的獎勵。(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3.支持服務業知名品牌培育。對獲得國家馳名商標和“中華老字號”認定的服務業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的獎勵;對獲得“湖北省服務業重點品牌”和“湖北老字號”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局,責任單位: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4.支持服務業領軍人才成長。對獲得省級現代服務業領軍人才稱號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對市級服務業領軍人才由市人才辦通過人才經費給予一次性培訓補助和創業資金。支持類項目建成投入運營6年內,對企業副總以上高管和技術團隊主要負責人,將其在本地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100%獎勵企業人才工作,獎勵名額不超過5個。(牽頭單位:市人才辦、市發改委、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5.支持服務業標準化發展。對承擔制定(修訂)國際標準、國家(行業)標準、省級地方標準和市級地方標準的企業(機構),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對成功制定國際、國家、行業實物標準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標準創新貢獻獎一、二、三等獎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標準創新貢獻獎一、二、三等獎的單位一次性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4A級、3A級、2A級標準化良好行為稱號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晉為國家5A、4A、3A、2A級物流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60萬元、50萬元、40萬元、1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
6.支持服務業集聚發展。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區和國家級、省級服務業示范園區的,分別給予做出突出貢獻的園區骨干企業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推進省級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區和現代服務業發展示范園區、品牌創建示范園區建設,對在全省考核中排名靠前的改革試點區和示范園區給予100萬元資金獎勵。(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區鎮處)
7.支持物流企業降低成本。重點支持年繳稅100萬元以上的物流業企業降低成本,按年物流費用總額5%的比例給予資金補助,累計補助不超過3年,每年補助額度不超過50萬元。(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五)優化水電氣政策。嚴格落實服務業企業水、電、氣價格政策。服務業用水除桑拿、洗浴、洗車等特種行業用水外,執行非居民用水價格。服務業用氣與一般工業用氣統一執行非居民用氣價格。服務業用電執行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單一制)價格。對100千伏安以上的商場、超市、賓館等無法避峰用電的服務業企業,可不執行峰谷分時電價,執行評斷目錄電價。
完善并落實互聯網企業用電價格支持政策。允許年用電量達到100萬千瓦時以上的互聯網企業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將暫停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的互聯網企業由工商業及其他(兩部制)電價用戶擴大到工商業及其他(單一制)電價用戶。對受電變壓器容量在110千伏安以上的云計算、大數據等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用電負荷自主選擇用電類別,執行相應類別的目錄銷售電價,其用電量可參加電力直接交易。(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住建局、市供電公司等相關部門)
(六)審批服務收費。項目落戶(注冊、立項、供地、建設、驗收)審批過程中,行政審批事項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零收費,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予減免的、代國家和省收取的除外。(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責任單位:相關主管部門)
(七)優化營商環境。
1.堅持公平公正市場準入。全面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為各類市場主體創造公平競爭、平等準入的市場環境。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全覆蓋,營造良好的行業發展環境。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的前提下,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降低民間資本進入服務業行業的門檻,以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為抓手,推進多評合一、先建后驗、承諾審批等審批制度改革。(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等相關部門)
2.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快推進“互聯網+監管”系統建設,整合監管資源、提高監管效能。在市場監管領域實現相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進一步健全完善“一單兩庫一細則”。建立健全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完善市級聯動體系,強化信用監管。充分運用“互聯網+政務”手段,優化辦事流程和程序,實現“一網通辦”全程無接觸網上辦事。(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等相關部門)
第五條 考核評價。
(一)項目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建設內容,進行商業房地產開發、分割或變更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取消其享受優惠資格,追收所減免的全部規費和獎勵支持,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相關主管部門)
(二)項目建成后,由項目落戶地提出支持獎勵申請。市發展三產業領導小組組織發改、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稅務、招商、審計、統計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嚴格按照投資合同書的內容進行考核驗收,及時結賬兌現。(牽頭單位:市三產辦;責任單位:相關部門)
第六條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潛江市鼓勵發展服務業暫行辦法》(潛政發〔2017〕29號)同時廢止。國家、省有現行文件規定的,從其規定。本政策由市三產辦負責解釋。
附件:潛江市鼓勵支持類服務業目錄
附件
潛江市鼓勵支持類服務業目錄
行業 |
子項 |
內容 |
一、現代商貿流通業 |
商業綜合體★ |
將城市中商業、大型商超、辦公、居住、旅店、展覽、餐飲、會議、文娛等城市生活空間的三項以上功能進行組合項目 |
電子商務★ |
以信息網絡技術為手段,以商品交換為中心的商務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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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零售★ |
以互聯網為依托,通過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手段,對商品的生產、流通與銷售過程進行升級改造,進而重塑業態結構與生態圈,并對線上服務、線下體驗以及現代物流進行深度融合的零售新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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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平臺★ |
通過網絡進行商務活動,突破了時間與空間的限制,相對于傳統的商務模式有著巨大而明顯的優勢:消費者群體擴大,成本降低,更高效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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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數字經濟★ |
電商產業園、平臺經濟、共享經濟、跨境電商、眾創孵化器、數字經濟產業園 |
通過大數據(數字化的知識與信息)的識別—選擇—過濾—存儲—使用,引導、實現資源的快速優化配置與再生、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經濟形態 |
三、中高端酒店業 |
中高端酒店★ |
具體標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星級酒店評定標準》 |
四、總部經濟 |
總部經濟★ |
全球性、全國性和區域性的企業總部,管理中心、研發中心、制造中心、檢驗檢測中心、采購中心、財務中心、投資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 |
五、文化、旅游、體育和娛樂業 |
旅游景區★ |
旅游景區基礎設施建設 |
新聞和出版業 |
新聞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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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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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創作 |
電視、電影和影視節目制作、發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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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體創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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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藝術業 |
文藝創作與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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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表演場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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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與檔案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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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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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及產業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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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陵園、紀念館、 博物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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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文化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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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化藝術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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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化、旅游、體育和娛樂業 |
體育 |
體育組織 |
賽事組織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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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場館 |
||
體育項目訓練基地、培訓中心(國家、省級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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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閑健身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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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中介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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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體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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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業 |
室內娛樂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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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樂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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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閑觀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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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娛樂、體育經紀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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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娛樂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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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通運輸、 |
鐵路運輸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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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業 |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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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旅客運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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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貨物運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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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輔助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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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運輸業 |
水上旅客運輸 |
|
水上貨物運輸 |
||
水上運輸輔助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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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運輸業★ |
航空客貨運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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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航空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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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運輸輔助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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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鐵水多次聯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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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供應鏈體系建設★ |
冷鏈倉儲及供應鏈配送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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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物質儲備及保障供應鏈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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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儲業 |
谷物、棉花等農產品倉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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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倉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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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業 |
郵政基本服務 |
|
快遞服務 |
||
七、信息傳輸、軟件和 |
互聯網和相關服務★ |
互聯網接入及相關服務 |
互聯網信息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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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計算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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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軟件開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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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統集成服務 |
||
信息技術咨詢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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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處理和存儲服務 |
||
集成電路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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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技術服務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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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金融業 |
金融服務★ |
貨幣銀行服務 |
非貨幣銀行服務 |
||
銀行監管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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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市場服務 |
證券市場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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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市場服務 |
||
證券期貨監管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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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投資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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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本市場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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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金融業 |
金融信托與管理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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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公司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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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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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信息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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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金融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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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租賃業 |
機械設備租賃 |
文化及日用品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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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服務業★ |
企業管理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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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與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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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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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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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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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及相關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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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護服務 |
||
其他商務服務業 |
||
九、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研究和試驗發展 ★ |
自然科學研究和試驗發展 |
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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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科學研究和試驗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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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研究和試驗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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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人文科學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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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服務業 ★ |
測繪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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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檢技術服務及知識產權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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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與生態監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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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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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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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專業技術服務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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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 |
技術推廣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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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中介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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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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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教育 |
教育 |
技能培訓、教育輔助、文化藝術培訓及其他教育 |
教育文化產業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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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居民服務業 |
居民服務業 |
家庭服務 |
物業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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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健康服務 |
||
其他居民服務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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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新業態、新經濟等未列入目錄的鼓勵支持類行業參照本目錄執行。 |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潛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9月9日印發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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