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承擔單位及項目名稱
單位名稱 |
擬支持項目 |
湖北稻花香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
被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認定為中國企業500強;被中華全國工商聯合會認定為中國民營企業500強。 |
湖北稻花香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債發行,利息支付憑證符合要求。 |
湖北稻花香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宣傳推介費用補助。 |
湖北稻花香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
獲得國家級白酒評委稱號11人;獲得省級白酒嘗品員稱號23人。 |
湖北枝江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
被中華全國工商聯合會認定為中國民營企業500強。 |
湖北枝江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
獲得國家級白酒評委稱號9人,獲得省級白酒嘗品員稱號23人。 |
湖北楚園春酒業有限公司 |
獲得國家級白酒評委稱號1人,獲得省級白酒嘗品員稱號2人。 |
二、公示時間。在項目公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11月11日止),接受社會各界對擬支持項目來電或書面提出異議。
三、聯系方式。對擬支持項目持有異議的,請于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傳真或電郵,并提供證明材料。
監督電話:0717-6225012
傳 真:0717-6229748
宜昌市振興白酒產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1月2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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