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園區辦、各相關單位:
根據省、市發改委關于武漢2015-2016年度光電器件及激光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區域集聚發展試點(以下簡稱“試點”)工作要求,擬組織申報在建或擬建(已完成前期審批手續)的光電器件及激光領域項目,項目不得晚于2021年底前完工?,F將試點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領域
光電器件、激光器、激光設備及系統、激光科技創新及服務平臺
二、項目類型
1、突破核心激光光源及光電器件的共性關鍵技術的研發及產業化項目;
2、機構創新、模式創新和技術集成創新,培育和發展新業態,實現產業化和規模化上水平的項目;
3、新型產業技術研究院、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實驗室)等各類公共創新、服務平臺項目。
三、申報條件
1、項目申報單位為在東湖高新區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2、項目為在東湖高新區實施并已落實備案(核準)、土地、規劃、環評、節能等前期審批手續和建設資金,項目于2021年底前完工。
3、未完成2015-2016年度光電器件及激光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第一批、第二批)驗收的單位,不納入本次支持范圍。
4、已獲得過其他中央資金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四、項目資金支持方式
對立項的企業,將結合項目類別、投資規模、貸款情況、技術先進性、對產業發展的示范帶動作用等因素,以補助、貼息、擔保費用補貼、風險補償等方式進行支持,給予項目不同比例和不同額度的資金支持。
五、申報程序
1、單位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各單位結合《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關于印發<東湖高新區實施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試點項目及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武新管發改〔2014〕21號)和具體要求準備申報材料,于7月3日前將紙質版(加蓋公章,一式二份,含電子版)報送至所屬園區辦。
2、園區初審。請各園區辦組織符合通知要求的企業申報該試點項目,通過現場查看、資料審驗等方式進行初審,對初審的項目出書面推薦意見,并將項目申請材料連同加蓋園區辦公章的申報文件,于2020年7月8日前報送至我局。
3、專家評審。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對園區推薦的項目進行集中評審、實地走訪,并在專家評審、實地走訪的基礎上擇優遴選出2個項目擬進行支持。
4、提出擬支持計劃。根據項目單位的申請材料以及專家評審意見,提出試點項目擬支持計劃報送市發改委審批。
六、項目申報材料
1、武漢光電器件及激光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試點2015-2016年度項目(第三批)征集匯總表(見附件1);
2、試點項目資金申請報告(見附件2);
3、園區辦申報文件。
聯系人:曹鈺浠 67880342 詹玲玲 67883313
郵 箱:496126371@qq.com
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發展改革局
2020年6月19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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