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2018〕35號
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蔡甸區招商引資項目引進
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街辦事處、鄉人民政府,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蔡甸區招商引資項目引進工作制度》已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蔡甸區招商引資項目引進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蔡甸區招商引資工作的質效和水平,促進招商引資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根據蔡甸區產業發展規劃,結合本地招商引資工作實際,建立本工作制度。
一、項目信息研判
項目接洽單位了解項目信息、企業基本情況和投資意向后,報區商務局(招商局)進行項目信息研判,判斷項目是否符合我區產業發展方向,是否符合最低準入標準,確定是供地洽談還是引導企業租賃廠房(項目落戶流程圖見附件1),重要項目信息報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研判。
(一)產業發展方向
1.禁止準入類別
對不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訂)、國務院限期淘汰幾大類產業、明文控制新建的基本建設類項目一律不得引進。招商引資項目要符合擬選址落戶地產業規劃定位。
2.鼓勵引入項目
招商引資主要以制造業為主,制造業項目重點引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新材料、健康及生物醫藥等)、汽車及汽車零部件、智能裝備等先進制造業;同時,加快引進總部經濟項目,有區域結算中心的電商物流項目等。重點引進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全球汽車零部件企業百強、央企、上市公司、行業龍頭(領軍)企業以及具有技術領先性的創新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
(二)最低準入標準
制造業投資項目投資方母公司年產值低于3億元或稅收低于1000萬元,所投項目固定資產投資低于1億元項目原則上不供地,引導企業租賃廠房。高新技術企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經請示區領導同意后可“一事一議”。供地項目準入按表1明確的各項指標的最低標準執行。
表1.供地項目準入最低標準表
分類
標準 |
制造業項目 |
總部經濟項目 |
有區域結算中心的電商物流項目 |
單體投資額不低于(億元) |
1.5 |
3 |
5 |
畝均投資強度不低于(萬元) |
300 |
2000 |
400 |
畝均稅收強度不低于(萬元) |
30 |
200 |
30 |
畝均產出(產值)強度(萬元) |
500 |
|
1000 |
建筑密度(%) |
≥40 |
根據上位規劃確定 |
≥40 |
容積率 |
≥1.0 |
≥1.2 |
|
行政辦公和生活服務設施(%) |
<7 |
<7 |
區商務局(招商局)初審后,按照項目所屬產業類別確定項目引進主談單位(即招商主體)和承接意向單位,報分管招商的副區長后,移交招商主體進行項目洽談(轉辦信息登記表見附件2),主談單位邀請區領導會同區商務局(招商局)進行主談,并請區有關職能部門和承接意向單位參加。
三、項目考察
項目轉接后10個工作日內(若項目為外資項目且國內無分支機構,該時限適當放寬)進行項目考察。由招商主體會同區商務局(招商局)擬定考察方案(考察申報表見附件3),經分管招商副區長同意后,組織有關領導、街鄉(開發區)及有關部門相關人員到企業現有項目注冊地、經營地、研發地進行實地考察。
(一)考察內容
項目組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對企業和項目進行仔細考察,取得以下資料:
1.企業現狀:
(1)行業地位、市場占有率(優先引進全球行業50強、國內各行業十強);
(2)財務狀況:由企業蓋章提供近三年或者運營以來企業資產、產值、稅收、盈利情況(工業項目資產負債率超過85%、凈利率低于5%、稅收占產值的比重低于3%、近三年產值稅收無增長的需警惕);
(3)主要生產設備以及產品產量情況(類比新項目產能、產值);
(4)企業及分支機構占地及建筑面積情況(要類比新項目占地面積、產能、產值)。
2.擬投資項目情況:
(1)投資計劃書;
(2)生產設備清單及單價(用來測算投資構成、分析投資規模);
(3)用地選址意向、用地需求、建設內容、建設規模(用來測算投資構成、分析投資規模);
(4)資金狀況:投資規模、資金來源、資金及信用證明(包括項目合伙人狀況、合伙意向書、銀行授信證明等)(通過本地銀行聯系總行查詢企業信用情況和銀行授信額度);
(5)投資可行性分析:市場分析、盈利分析、商業模式分析、落戶政策要求;
(6)專利技術及高新技術證明;
(7)管理團隊及專家團隊構成及簡介。
表2.重點考察指標表
指標 |
計算公式 |
指標說明 |
資產負債分析 |
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
國際通行標準為40%-70%;超過85%應預警,超過100%會有資不抵債風險。 |
盈利能力分析 |
凈利潤/銷售收入*100% |
該指標越大表明企業盈利能力越強,一般低于5%要警惕。 |
成長性分析 |
三年營收平均增長率=[開立方(年末營收總額/三年前年末營收總額)-1]*100% |
該指標越大營收增長越快 |
三年利潤平均增長率=[開立方(年末利潤總額/三年前年末利潤總額)-1]*100% |
該指標越大利潤增長越快 |
|
資金來源分析 |
|
1.自有資產(或實繳注冊資本)一般不低于項目一期固定資產投資金額。 2.人行規定自有資金不低于總投資的30%。 3.銀行貸款一般不超過固定資產投資的70%。 |
企業信用評級分析 |
通過本地銀行聯系總行查詢項目母公司信用情況和銀行投信額度 |
重點引進母公司A級及以上企業項目。 |
稅收分析 |
|
1.分析近三年增值稅、所得稅情況。 2.分析近三年增值稅、所得稅增長情況。 |
(二)考察報告制作
考察完畢后,考察組及時制作考察報告(必要時咨詢相關部門、行業協會、專家意見),考察報告要全面詳細對企業的上述信息、指標進行分析,考察報告經項目組成員及帶隊領導簽字后報區商務局(招商局)備案。
四、項目會商預審(取代招商引資項目評審領導小組)
項目考察屬意向引進的項目,根據企業要求確定核心政策條件、確定項目選址、草擬協議,進行項目會商預審。由分管招商的區政府領導主持召開區招商引資項目會商預審領導小組會議(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進行項目會商預審。主要內容包括:
(一)核心政策制定
原則上分重點支持、優先支持和一般支持三類,支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資產投資補貼、基礎設施建設補貼、廠房租賃補貼、廠房代建補貼、辦公用房購買補貼、廠房裝修補貼、創新平臺補貼、專利補貼、營收獎勵、高管個稅獎勵、要素價格補貼(水、電、氣、寬帶)、貸款貼息、產業基金入股、高管購房補貼、人才獎勵、培訓獎勵、研發經費補貼等。
1.重點支持項目
投資巨大,項目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30億元;貢獻巨大,達產后年產值不少于50億元,或年稅收不少于1億元;意義重大,能填補蔡甸區戰略性新興產業空白或對蔡甸區轉型提檔升級具有引領作用的項目。
此類項目支持政策請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分管區領導召集招商主體、項目意向承接單位及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集中研判支持政策后提交預審。
2.優先支持項目
投資較大,項目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5億元;貢獻較大,年產值不少于10億元,或年稅收不少于0.5億元;意義較大,能帶動區內相關產業發展,是行業內領軍企業,或者企業成長性很好,是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企業)。
此類項目支持政策請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分管區領導召集招商主體、項目意向承接單位及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集中研判支持政策后提交預審。
3.一般支持項目
符合產業導向和投資門檻的項目。
(二)確定項目選址和用地規模
由招商主體會同區商務局(招商局)、區國土規劃局、擬落戶街鄉(開發區)確定項目選址和用地規模,環境敏感項目視情況征求區環保局、區安全生產和質監局意見。各單位按照“資源共享、產業集聚、集約利用、質效優先”原則,根據產業分類進行選址,選址要符合蔡甸區產業規劃、城市規劃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規定。
項目用地規模要根據項目規劃建設方案和項目投資強度、稅收貢獻確定,原則上供地項目畝均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貢獻、畝均產出強度等嚴格按表1的規定概算執行(項目方提供項目用地與建設規模論證報告,明確生產工藝、行業規范和配套設施等用地需求)。
簽約協議供地條款中須約定供地有效期,一年內無意向拿地或不參與競買導致地塊流拍的,協議自動失效,用地規模要根據地塊、路網現狀確定面積,在協議中約定“實際用地面積以國土規劃部門供地面積為準”。
(三)草擬協議
由招商主體根據核心政策條款起草項目協議,協議中補貼政策必須要綁定限制條款、兌現要件及時限,原則上支持政策為建設或者投產后補貼,支持條件要與項目建設周期、投資強度、產出強度、稅收貢獻等條件掛鉤。所有項目協議中必須約定:項目未按協議履約,可取消支持政策;畝均稅收貢獻低于約定的最低貢獻值,工業項目、總部經濟項目、電商物流項目均由投資方補齊供地價格與土地供地時市場價差額(具體額度由區國土規劃局核算,由落戶街鄉、開發區負責收繳差額)。
(四)會商預審
招商主體就投資項目與投資方達成初步一致意見后,報招商引資項目會商預審領導小組辦公室集中或個別安排會商預審,并請招商引資咨詢委員會成員參加,相關部門針對核心條款、規劃選址、產業投入等進行會商,決定是否提交區政府常務會研究決策。對行業龍頭(領軍)企業、重要緊急且不需要重大政策支持的項目,經區主要領導主持會商研判后,可不經招商引資項目會商預審領導小組會商預審,直接報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策。
五、項目上會決策
由招商主體結合項目考察內容,形成上會材料,內容如下:
(一)企業基本情況
重點介紹投資方母公司或合伙人情況、行業地位、技術實力、人才狀況、專利狀況、核心產品產能、近三年產值和稅收及增幅情況。
(二)擬在我區投資項目情況
擬在我區投資規模、占地面積、主要產品、產能、用工、達產后三年內每年產值、稅收承諾情況。
(三)項目前期洽談情況
前期洽談對接、考察、拜訪情況。
(四)企業提出的要求
介紹企業提出的各項要求及政策出處。
(五)引進單位項目分析
由引進單位對母公司資產負債情況進行分析、行業地位分析、擬投資項目市場前景分析、商業模式分析、項目投資構成分析、項目用地面積和建筑面積及容積率分析、項目投資強度、稅收強度、產出強度、利潤率、資金來源、籌措能力、企業信用、成長性進行分析。
(六)區政府分管招商領導審核意見
(七)需提請會議決策的問題
對用地規模、支持政策和“一事一議”政策進行決策。區政府常務會審議后,以會議紀要的形式明確決策意見。重大項目或區政府常務會議認為需提請區委常委會研究的項目,報請區委常委會議審議。
六、項目簽約
項目經區政府常務會(重大項目經區委常委會)討論決策通過后,由招商主體按照決策內容對協議進行洽談、溝通、修改,報區政府分管領導簽轉區政府法制辦進行協議合法性審查,審核后報經區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后組織簽約。
(一)在行業內排名前十的企業、投資5億元以上(含5億元)項目,區長代表區政府與投資方簽約;投資1億元—5億元項目,經區長授權后,分管區領導代表區政府與投資方簽約,重點項目簽約邀請區“四大家”主要領導出席鑒簽。
(二)簽訂的協議文本、考察報告及證明附件、各部門意見,會議決策等全部資料(復印件)報區商務局(招商局)存檔。
(三)項目簽約后,由項目引進主體、項目落戶地按照投資協議對投資項目進行全過程跟蹤服務,每年集中在區政府常務會匯報一次項目建設、履約情況。
七、項目開工投產服務
項目簽約后,由區商務局(招商局)轉交項目落戶地和項目招商主體(項目轉辦函見附件4),由項目落戶地、招商主體對投資項目進行全過程跟蹤服務,落實全程代辦制度,各相關職能部門同步做好項目推進協調服務。
本工作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行,由蔡甸區商務局(招商局)負責解釋。
附件:1.招商引資項目落戶流程圖
2.武漢市蔡甸區項目初審轉辦信息登記表
3.武漢市蔡甸區項目考察申報表
4.項目轉辦函
5.蔡甸區招商引資項目會商預審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1: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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