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降低武昌區中小微工業企業融資成本,緩解中小微工業企業融資難問題,根據《武昌區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融資服務類資金管理辦法》武昌科產字[2018]30號相關規定,現就2018年武昌區中小微工業企業融資補貼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在武昌區依法設立、符合《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2011]300號)的工業類中型、小型和微型企業;
(二)在武昌區內登記注冊并納稅,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近2年在業務經營和財稅管理等方面無違法違規行為;上年度實繳稅金:中小型企業在10萬元及以上,微型企業在5萬元及以上;
(三)申請的貸款或擔保貸款應是銀行2017年以后新增發放的流動資金貸款,且貸款期限在半年以上(含),一年以內(含);
(四)貸款貼息采取后補貼的方式,申請貼息的貸款項目須已還清本息,未還清本息的項目不予貼息;
(五)申請的融資租賃,需是企業在融資租賃合同期限內且當年實際發生了融資租賃費用的項目;
(六)為使更多企業受惠,上年度已獲得過此補貼支持的企業,當年度不列入申報范圍。上年結轉貸款、展期貸款和逾期貸款不予貼息;當年度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區級財政資金融資補貼類項目支持的,不再重復支持。
二、融資補貼標準
融資補貼標準如下:
(一)對符合條件的貸款項目,按當年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50%對企業貸款利息進行部分補貼。補貼金額不得高于企業申報貸款的實付利息,單戶企業補貼金額不超過30萬元;
(二)對符合條件的擔保貸款項目,按實際擔保費率(不高于2.5%,超過2.5%的統一按2.5%計算)的50%進行補貼,單戶企業補貼金額不超過20萬元;
(三)對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項目,按當年融資租賃費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
企業可同時申請貸款利息、擔保費用、融資租賃補貼,單戶企業補助總額不超過30萬元。
三、申報材料
申報中小微工業企業貸款利息和擔保費補貼的企業應向武昌區科技和產業發展局(以下簡稱科產局)提供下列申報資料:
(一)加蓋企業公章的《中小微工業企業融資補貼項目情況表》或《小工業企業融資租賃補貼項目情況表》;
(二)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三)與金融機構簽訂的貸款合同、貸款資金撥付憑證、付息憑證、還款憑證復印件;申請擔保費補貼的,還應提供擔保貸款合同、繳付擔保費的發票等復印件;
(四)上年度企業繳稅憑證;
(五)申報材料真實性聲明、企業信用承諾書(需加蓋企業公章);
(六)融資租賃項目業務憑證:與融資租賃機構合作協議、租賃合同、租金發票、租賃設備到貨(收貨)確認函、設備購買發票等;
以上材料審原件留復印件,按A4紙型制作并裝訂成冊。
(七)填寫《武昌區科技研發資金使用審批表》,正反雙面打印,“審批欄”在反面打印,以便于資金使用歸檔。
四、申報審核
(一)審核。區科產局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專家)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在武昌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站上進行公示。
(二)查重。區科產局協請區財政局審核申報企業上年度是否獲得過此補貼支持或當年度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區級財政資金融資補貼類項目的重復支持。
五、申報時間
企業申報截止時間為1月21日,企業請在申報時間內將一份紙質材料報送至武昌區科技和產業發展局(813室)。逾期未上報紙質資料的,視為無效申報或放棄申報。
聯系人:朱珊姍 程珣
聯系電話:88936927
郵箱:805957390@qq.com
附件:《中小微工業企業融資補貼項目情況表》
《小工業企業融資租賃補貼項目情況表
《武昌區科技研發資金使用審批表》
《企業信用承諾書》
武昌區科技和產業發展局
2018年12月26日
附件:中小微工業企業.rar (66.87KB) |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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