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根據《市科技局關于開展科技“小巨人”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武科〔2018〕33號)的要求,現就東西湖區2018年科技“小巨人”企業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定條件
科技“小巨人”企業是指在研究、開發、生產、銷售和管理過程中,通過技術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或模式創新取得核心競爭力,提供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具有發展潛力的企業。
科技“小巨人”企業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稅務關系在東西湖區,注冊時間1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企業通過資助研發、受讓、受贈、并夠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知識產權數量達到下列要求之一:
1.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1件或以上。
2.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不含商標)3件或以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5%。
(五)近一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七)具有一定的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及規范的財務管理,已設立研究開發費輔助核算賬或專賬。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二、認定程序
(一)區科技局發布申報通知;
(二)申報主體向區科技局提交申報資料;
(三)區科技局組織評審;
(四)區政府官網上公示;
(五)區科技局發布本地區認定名單,報市科技局備案;
(六)市科技局發布全市科技“小巨人”企業名單,入選企業納入武漢市科技“小巨人”企業。
三、申報材料
申報企業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順序裝訂成冊。申報材料的內容必須是可以公開的,不涉及國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一)《科技“小巨人”企業認定申請書》
(二)注冊登記證件(復印件)
(三)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與科技人員名單
(四)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五)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六)近三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七)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八)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九)科研項目證明材料
(十)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
(十一)高新技術產品(服務)證明材料
(十二)研究開發組織管理證明材料
四、注意事項
請申報企業將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在2018年8月10日前報送區科技局科技管理科。(報送地址:武漢市東西湖區臨空港大道臺商大廈1314室);
聯系人:劉康 辦公電話:027-83083765
附 件:科技“小巨人”企業認定申請書
武漢市東西湖區科技局
2018年7月25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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