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推動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工業質量品牌建設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科函〔2017〕132號)要求,現組織開展2017年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試點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試點的工作對象是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等具有明顯產業聚集特征的產業園區(集群集聚區)。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單位主體為所在地政府有關管理機構或縣級以下人民政府。符合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試點條件的組織實施單位可自愿申報。
二、申報程序
(一)組織實施單位按照《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試點實施指南》(附件1)要求,編制完成《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試點申報書》(格式見附件2),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后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并通過在線管理系統完成申報。
(二)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查申報材料,出具推薦意見,于2017年8月31日前通過在線管理系統完成推薦,并將兩份紙質申報材料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紙質材料委托中國航空綜合技術研究所代收。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按程序組織評審并確定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試點地區。
三、工作要求
(一)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全國性工業行業協會要積極組織本地區、本行業開展試點申報,加強申報指導、審查推薦、監督檢查等工作。
(二)各組織實施單位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填寫申報材料,認真制定試點工作方案。
(三)2017年起,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試點申報啟用在線管理系統。具體為:中國工業質量品牌網“區域品牌試點示范管理系統”(http://cluster.quality.org.cn)。
四、聯系方式
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聯系人及電話:曹金龍
中國航空綜合技術研究所
聯系人及電話:劉 婧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京順路7號政研室,100028
附件:1.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試點實施指南
2.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試點申報書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7年7月25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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